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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创业补贴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创业主体为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村合作社。
 2.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具有创新性、发展潜力。
 3. 创业主体在申请补贴前6个月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创业主体在申请补贴前6个月内,未享受过同类创业补贴。
 5. 创业主体在申请补贴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吸纳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2)年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数额(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3)取得一定级别的科技成果或专利。
 二、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1)填写《梅州市创业补贴申请表》; (2)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 (3)提供创业项目相关材料,如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 (4)提供吸纳就业人员名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材料; (5)提供科技成果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2. 审核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者。
 3. 审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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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点击查看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条件 点击查看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流程 (二)创业租金补贴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点击查看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点击查看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流程 (三)创业培训补贴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为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2.相关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 点击查看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流程 (四)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员、农民、45周岁以下的港澳籍创业者(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或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的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点击查看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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