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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梅州市在2025年对于节假日及春运高峰期间的高速公路管理,特别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规定,可以概括如下:
1. "节假日期间":在节假日期间,梅州市对高速公路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全面禁行措施。这是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减少因危险品运输可能带来的风险。
2. "春运高峰期间":春运期间,由于人员流动量大,高速公路车流量增加,为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同样实施全面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3. "具体措施": - "禁行时间":可能是在整个节假日和春运期间,具体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禁行范围":涉及梅州市所有高速公路。 - "违法处罚":对于违反禁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
这些措施体现了梅州市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确保节假日和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决心。对于需要运输危险品的企业和个人,需要提前做好运输计划,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和时间,确保运输安全。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内容进行总结,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官方发布的最新通告。举报 -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相关通知如下:
一、本文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二、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
(1)元旦假期:2024年12月31日0时至2025年1月1日24时。
(2)春运和春节假期:2025年1月24日0时至1月27日24时,2月2日0时至2月5日24时。
(3)清明节假期:2025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24时。
(4)劳动节假期:2025年4月30日0时至5月5日24时。
(5)端午节假期:2025年5月30日0时至6月2日24时。
(6)国庆节、中秋节假期:2025年9月30日0时至10月8日24时。
三、在本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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